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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7日星期六

附件 3 三次申请调查令异议- 陆望舒法官违法拒绝调查

 

附件3-1

调查令签发异议说明

2025)沪0117民初19666

 

致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陆望舒法官

抄送:陈昌书记,院长,庄倩庭长,

 

陆望舒法官

 

我,石朝生民身份证号码: xxx。电话:17xxx

 

今我律师来电称您对调查令签发提出异议,大致以下2点,我解释说明随后:

一,  不同意调查被告任xx20215月复婚前的银行明细。认为2019年协议离婚已经对夫妻共同财产做了分割。只同意复婚后日期内的财产调查。

说明如下:

1. 我和被告任xx1992年起有两段婚姻,彼此都没有与他人婚姻参杂期间。

2. 我是两段婚姻夫妻共同财产90%以上的贡献者,证据已提交。

3. 2019年协议离婚,因受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2019)苏0591民初4834号苏州市新鸿基精密部品有限公司诉石朝生名誉权纠纷一案影响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协议离婚,任xx名下有大笔存款未被分配,也未向石朝生披露。 2025115日松江区人民法院(2024)沪0117民初25967号庭审时任xx向法院提交的证据中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人民币145万元理财款,我向法院提交了庭审意见,要求调查核实,见附件,202546日再次要求法官调查核实。见庭审意见和合并审理请求。

4. 主审法官将简易程序改为普通程序,但没有做任何普通程序应该做的事,包括调查核实已知的任xx2019年协议离婚隐匿财产, 我已经通过12368信访向陈昌院长提出控诉。见信访件。

5. xx其它银行账号亦有可能有隐匿的夫妻第一段婚姻形成的共同财产情形。

6. 因此我请求签发调查令应根据以上实情,调查从201351日至2025年签发日的所有任xx银行财产,否则有可能误导法官做出错误不公的裁判

二,被告银行账号是否掌握,如没有,影响调查令签发。

说明: 不掌握。 但现在银行仅凭身份证号码,不需要银行账号就可以完成调查财产的工作。我本人在好几个银行已经注销了银行卡,最近也仅凭身份证就调出了过去十几年的转账记录。

特此说明并请求您立即签发调查令,调查日期从201351日到签发日止的被告各银行财产历史明细。

石朝生

2025-8-14

 

附件 3-2

第二次调查令签发异议说明

2025)沪0117民初19666

 

致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陆望舒法官

抄送:庄倩庭长,

 

陆望舒法官

 

我律师822日与您沟通调查令签发,您仍有异议:

一,  只同意调查被告任xx个别,而不是请求的6个银行账户历史明细;

二,  必须提供任xx银行账号才可以签发调查令

再次说明如下:

一,某个还是所有6个银行账户需要调查

1.      814日已通过材料递交时已说明了需要调查所有被告银行账号历史明细必要,任xx2025115日离婚案庭审时作伪证,当蔡珺法官厉声质问她现在银行存款是多少时,她回答10万元人民币,而她当日向法庭提交的证据里一个浦发银行就有145万元做了理财,其它账户亦未可知。这个伪证事实您可以调取离婚案庭审视频或笔录予以确认。

2.      xx所有银行账户信息从未向原告我透露或披露,过去几十年我给她亲手交付,转账或由她掌握的我的工资卡里提取的资金都有可能存入她的任何一个银行账户,而具体情况我并不掌握,因此有必要调查其所有银行账户历史明细。

3.      如果陆法官您能确定被告任xx哪个账户在2019年离婚时隐匿了财产,其它账户则没有,您大可签发您确定的该银行账户调查令, 但我以为,您大概率不可能在调查所有账户之前就知道某个账户有隐匿,其它没有,除非被告与您通了气,虽然这种可能不能排除,但与法有违,相信您作为主持公平正义的人民法官绝不会与当事人有私下交易,对不?否则您必定做出错误不公的裁判。

4.      请勿在签发请求的某个或所有6个银行账户继续耽搁迁延,不然原告只能信访并再次请陈昌院长甚至中央巡视组求决了。

二,具体银行账号

1. 上次已说明现在银行仅凭身份证号码,不需要银行账号就可以完成调查财产的工作。我本人在好几个银行已经注销了银行卡,最近也仅凭身份证就调出了过去十几年的转账记录。

2. 为满足您不尽合理的要求, 我在任xx向法庭提交的证据里,另拖着沉重病体查遍所有角落找到以下银行账号信息:以下客户名均为: 任xx

A, 工商银行账号:622c主要账号,必须调查

B.中国银行账号:4x 主要账号,必须调查

C.交通银行账号:62xx 主要账号,必须调查

D. 浦发银行账号: 无法查到,主要账户,必须调查

E.建设银行账号:无法查到,次要账户

F.农业银行账号:无法查到,次要账户

3. 特别提示: 任xx以上6个银行均有可能还有其它未知的账号,或是某个银行有不止一个账号的情形,隐匿了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您在签发调查令时,除了调查以上有账号的信息之外,应注明所有任xx该银行未知账号的历史明细。建议只提及客户任xx该银行所有账户的历史明细即可。如果因您签发了未提供账号信息,银行拒绝配合调查事,我作为申请人愿意承担责任,不再另行请求。

特此说明并请求您立即签发调查令,调查日期从201351日到签发日止的被告各银行财产历史明细。

石朝生

2025-8-24

附件 3-3

第三次调查令签发异议说明

2025)沪0117民初19666

 

致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陆望舒法官

抄送:庄倩庭长,

 

陆望舒法官

 

这是今天第二次调查令签发异议的补充说明

刚刚从家里某个地方找到任xx2012-2018 中行,工行和交通银行的理财产品证明,具体如下:

1. 工商银行 2012-12-25 购买理财937000

2. 交通银行 2013-5-7   购买理财 400000

3. 中国银行 2018-2-24 编号。。。52101 购买理财20000美元

4. 中国银行2018-2-24 编号。。。52102 购买理财20000美元

 

以上共计人民币133700和美元4万。这些也许仅是所涉账户里的部分款项,在2019年离婚时未分配,也未在2025115日离婚案庭审时向法庭提供,隐匿嫌疑极大。

为此敦促您立即签发调查令,调查日期从201351日到签发日止的被告6个银行财产历史明细。

石朝生

2025-8-24

 

以下为原告向法庭提交的2012-2018 xx银行账户做的理财项目,资金来源均为夫妻共同拥有资金。(其中交通银行20151020日 编号002x,金额为745000元的是新提交)

 

 

 

 

2025-9-26原告通过12368联系法官,对陆望舒决绝调查核实任xx第一段婚姻隐匿财产提出异议。

 

信访:离婚案主审法官拒绝调查核实任xx隐匿的夫妻共同财产





 

 

 

 

2026年3月6日星期五

上海法官陆望舒故意枉法裁判, 非法剥夺癌症晚期老人158万多救治和救命钱, 故意激怒逼迫癌晚原告走绝路

 

中共上海市松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

 

我叫石朝生,我是松江区车墩人民法庭2025 0117 民初 19666婚内财产分割纠纷案原告,癌症晚期老人。

 

向你们举报松江法院院长陈昌,姑息,背书,纵容本案主审法官陆望舒知法犯法,在原审过程中违法拒绝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关键证据,故意隐瞒原告提交的重要证据和重要情节故意违反法律程序,对主要证据不予质证,判决认定基本事实没有证据支持,非法剥夺原告当事人巨额¥1585017元救治和救命钱,玩忽职守,滥用公权力,对举报人信访打击报复;故意拖延办案,耽误举报人癌晚救治和生命;故意违法支持过错方

 

陆望舒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枉法裁判,主观恶意深重,对举报人打击巨大,举报人有可能选择轻生,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诉求:

 

1.  请求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法官法》第十条;《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第八条,第十四条;《刑法》第399条第二款追究党纪和玩忽职守,枉法裁判罪。

2.  请求依照《民诉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指定原审上级法院,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原审判决生效后立即依职权再审。

 

是由:

 

1.    原被告有两段婚姻,均为同一对象。判决书第2页明确2019829日协议离婚时未分割被告名下夫妻现金100万左右。原审陆望舒法官判决时故意隐瞒此重大情节。

2.    在两段主要是第一段婚姻里原告贡献了90%以上的家庭财产,第一段婚姻期间,原告的收入都即时转给被告由其支配和理财,工资卡也交其保管。附件1,原告被告收入。

3.    202410月任xx起诉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即25967案件。2025115日庭审,xx出示的证据包含浦发银行100 万和 45 万元作了理财,其来源属于第一段婚姻未分割的夫妻共有现金。任xx坚称其拥有两套房产之外,只有 10 万元的现金(包括理财),涉嫌隐藏重大夫妻共有现金。事实是任xx2019年离婚到2021年复婚期间无任何其它婚前财产。

4.    xx2019年已经退休,每月4000左右退休金,没有其它收入来源,没有也不可能在离婚后突然拥有158多万巨额资金进行理财。石朝生请求法庭调查,责令原告必须如实提供 2016 1 1 日以来所有银行账户内的资金流水。附件 2

5.    主审法官蔡珺玩忽职守,拒绝调查。以上事实和证据于2025-8-14日提交19666号原审法官陆望舒,但在裁决时陆望舒明知有超过100万巨额未分割夫妻共有现金的事实和证据,却故意做出错误裁判,枉法裁判,无以复加。

6.    为查清第一段婚姻未分割的巨额夫妻共有现金情况原审19666原告律师2025731日提交调查令申请,请求调查201351日以后被告任xx银行资金情况。

7.    出于枉法裁判和主观恶意,陆法官只准调查2023年以后被告银行资金流水。原告分别于2025814日和824日共三次向陆望舒书面提交异议并提交了4份任xx2012-2018 中行,工行和交通银行的理财产品证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附件 3

8.    原告依法警告陆法官:“调查从201351日至2025年签发日的所有任xx银行财产,否则有可能误导法官做出错误不公的裁判”。2025-9-26日原告再次通过12368联系法官,对陆望舒拒绝调查核实任xx第一段婚姻隐藏财产提出异议。

9.    陆望舒一意孤行,坚持在枉法裁判道路上狂奔,持续非法拒绝原告合法请求。

10.在判决时,在没有任何证据支撑下,陆望舒违反法律程序,未与原被告质证证据和情节,主观故意将本属于夫妻共同拥有的巨额资金共计1585017.54(浦发¥969119.96;交通¥465897.58;中行¥150000)非法判给被告作为其婚前财产,并伪称“石朝生未举证证明该理财来源于其出资购买”。

11.陆望舒之枉法判决非法剥夺了原告1585017.54的癌症晚期救治和救命钱,造成重大枉法裁判的既成事实,让原告痛不欲生。

12. 被告任xx隐藏夫妻共有现金;先后两次在丈夫(原告)癌症病情加重需要更换治疗方案,拒绝给付治疗金,涉嫌违法和遗弃犯罪,毫无疑问是原审的过错方,理应承担全部诉讼费。陆望舒徇私舞弊,竟然判决受害方原告承担原审受理费 8,891元中的7,614 元,而过错方被告任xx仅负担 1,277 元。司法不公,未见如此甚者!

13.陆望舒之所以知法犯法,故意枉法裁判,打击报复,究其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3-1 官官相护;25967号离婚案,主审法官蔡珺玩忽职守,拒绝调查核实任xx隐藏财产。石朝生多次信访并将情况告知19666号主审法官陆望舒和其领导。对于蔡珺法官的渎职行为,陆望舒和松江法院不但不予纠正,反而置党纪和法律于不顾,继续恶意拒绝调查核实原告举报人同一请求。知法犯法,罪上加罪。

13-2陆望舒及松江法院在19666原审过程中暴露的诸多问题,包括故意忽视请求加急审理和院长督办;故意拖延审理,拒绝核实被告任xx隐藏巨额夫妻现金等,原告多次依法信访也许有时有情绪化情形,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希望陆望舒和松江法院依照本案癌晚特情,依法加急审理,公平公正裁判,不料却适得其反,得到了疯狂打击报复。附件 4  原审19666审理过程中部分信访

13-3陆望舒及相关人员对信访十分厌恶,对群众流露的一些情绪耿耿于怀,滥用手中公权力拒绝调查核实共有现金,故意拖延审理,徇私枉法,对原告举报人恣意打击报复,导致重大枉法裁判。

13-4 陆望舒上级,包括松江区人民法院书记院长陈昌,车墩法庭庭长庄倩,作为党员领导,漠视群众疾苦和原告作为癌症晚期老人合理诉求,监管不力,姑息,纵容甚至背书陆望舒枉法裁判,把可能造成原告举报人轻生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风险当儿戏。

 

敬请纪监委彻查本举报暨请求,依纪依法,避免导致癌晚原告举报人轻生,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如处理不当,发生原告举报人轻生和不可预测的悲剧,必须追责陆望舒,陈昌,庄倩,蔡珺四人。

 

此致

中共上海市松江区纪委,监察委员会

原告举报人 石朝生

联系:

email: charlesshi882outlook.com

微信: hotguy9918

2025年9月6日星期六

呼吁关注!依法警告上海松江法官,休要司法不公,滥用自由裁量,侵害绝症当事人生存和生命权

 

原告陈述书

2025)沪0117民初19666

 


致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陆望舒法官及合议庭

呈送:陈昌书记,院长,庄倩法官

抄送:国内外媒体,自媒体即时公开发表

 

诉求:1. 请求人民法院依据调查核实的xxx掌管的夫妻共同财产,判决被告xxx给付属于原告石xx所有应得部分用于癌晚治疗和生命维护;2,不足部分,责令xxx依法在其分得部分内按需给付;3,原告敦请被告一揽子协商和解

 

陆望舒法官及合议庭;

原告:石xx

被告:xxx

事实与理由

1. 原被告1992xx日在xx自由恋爱结婚,在与被告的30多年的两段婚姻内,原告贡献了90%以上的家庭财产。

2. 受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2019)苏0591民初4834号苏州市新鸿基精密部品有限公司诉xxx名誉权纠纷和严重司法腐败影响,原被告于2019xx协议离婚,被告和女儿分得价值xxx万的松江xx(现值xxxx万以上),除了少量现金作了分割,被告保管的大量夫妻共同拥有现金存款未被分割。

3. xxx2025xx日在《(2024)沪0117民初25967号》离婚案庭审时出示的证据第12/35页,浦发银行水单里有以下两条记录,证明xxx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xxx万和xx万元作了理财。

4. 20259月本案原告律师持法庭调查令对xxx三个银行账户历史明细做了调查。其中:

A, xx银行

xxx

B, xx银行

xxx

C,xx银行

xxx

以上34合计未分配夫妻共同流动财产为: xxx万元。加上位于松江室价值xxx万房产,总计xxx 万元夫妻婚内共有财产, 原告应该至少分得xxx万元。

5. 原告20215月被确诊为肺腺癌晚期。

6. 原被告2021x日因感情长期在线复婚。

7. 2021年原被告复婚前后,基于对被告和女儿的眷爱和信任,原告将2019年离婚分得的财产(xxx万)全部转给xxx和女儿石莹,其中向xxx转款xxx万元,女儿转款xx万。并将石xx名下的上海市松江xx室于2021xx日过户到被告xxx名下。至此,原告名下无任何财产。

8. 原被告都身患绝症或重病,2021年复婚后多次因房产变现治病和改善生活发生争执,2024xx日晚原被告因财产变现一事再次争执,xxx留下最后一句话“没钱就去死”之后离家藏匿,并于2024xx日向松江法院起诉离婚《(2024)沪0117民初25967号》,2025xx日因无证据支持xxx离婚指控,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9. 离婚案审理期间,原告于2025xx日和2025xx日两次依法请求主审蔡珺法官依照普通程序对xxx2019年协议离婚未分配或隐匿的夫妻共同财产予以调查核实。蔡珺法官拒不履行法官职责义务,故意拖延审理,拒不核实xxx隐匿的夫妻共同现金财产,实质上充当了侵害身患绝症的石xx的生命权的过错方xxx的帮凶,不可逆地耽误了石xx的生存和生命。如果发生石xx非正常死亡事,蔡珺必须被追责并接受国内外媒体舆论的谴责。

10.      原告在离婚诉讼期间,2024xx月一线治疗药物耐药,病情恶化,向掌管夫妻全部财产的被告请求医疗金被拒,向唯一女儿石x求助,亦被拒,原告随以遗弃行为报警。

11.      松江警方和法院《(2024)沪0117民初25967号》主审法官蔡珺都做了调解工作,xxx顽固坚持谋害初心,拒不履行相扶相帮法定义务,涉嫌蓄意图财谋害之重罪,其行为直接造成原告缺钱不能选择成熟治疗方案,生存和生命严重打折。

12.      原告在病危之际被家人拒绝救济,精神几乎完全崩溃,打算轻生,后经户籍所在地松江xx政府干预,2025xx日借给被告xx元,用于支付医院检查费用。

13.      正是因为缺钱不能选择成熟治疗方案,原告20251月被迫选择了一期临床药物xx作为二线治疗。2025x月开始耐药,xx日一期临床病情进展,停药。为了顽强地生存,原告仍在选择三线治疗,甚至四线,五线。。。。治疗。

14.      xxx是本案过错方,所有夫妻共同财产都在她名下,她虽然也身患重病,但还不是绝症,罔顾公序良俗,一再背信弃义,践踏人性底线,恶意不履行相扶相帮义务,造成原告无法选择最合适有效的治疗。 她正在实施“没钱就去死”的蓄意谋害的犯罪是不争的事实。

15.      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在审理本案时,必须以高度的政治领悟力,主持公平正义,重视被告侵害原告生命权的主观恶意,蓄意图财谋害的事实,权衡原告基于信任将第一次离婚所得财产全部转给被告和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女儿事实,应将转给视为可以收回的赠与,休要为过错方开脱站台。否则,石xx因司法不公,滥用自由裁量权,发生非正常死亡,引发不良社会影响事,除了松江区人民法院书记,院长陈昌承担主体政治和职务责任外,本案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必须承当相关责任并受舆论谴责,天理昭昭,勿谓言之不预。

16.      晚期癌症病人晚期越长,某种方案治疗的时间越短,病越难治,花费越大,有钱则活,没钱即死。如今成熟的治疗和延长晚期肺腺癌病人生存期新医新药的方案很多,越是有效的新药越昂贵,没进医保,需要自费。

17.      原告癌症晚期的下线治疗和生命维护费用无法预估,但绝不少于原告请求分割到手的金额。



18.      属于原告自己部分的夫妻共同财产,必须分割到手的xxx万左右人民币的尚且不够,被告还必须承担法定义务用自己分割到的部分继续相扶相帮。

19.      主审法官和合议庭既不是病患,也非医疗专家,不能也无法自定义分割金额,如果随意裁量,错误判决小于分割请求,势必会发生原告缺钱继续治疗,逼迫原告非正常死亡,必定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除了松江区人民法院书记,院长陈昌和车墩法庭庭长庄倩承担主体政治和职务责任外,本案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必须承当主要责任并受舆论谴责。天理昭昭,勿谓言之不预。

20.      原告不同意在没有医疗和生命保障的情形下与被告离婚。

21.      如果被告愿意协商解决原告的癌症晚期长期治疗,生命保障和养老,劝导女儿石x赡养费纠纷达成一揽子和解,原告可以考虑协议离婚。

 

特此陈述

原告:石xx

202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