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起因:叶永龙违建、私植毛竹侵权
搜索此博客
2026年6月4日星期四
控告 上海市松江公安分局新桥派出所非法插手民事纠纷,滥用公权,非法拘禁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
一,控告人:
石朝生,恶性肿瘤终末期;住址:上海松江区新桥镇xx小区xxx号;
二、被控告人
1. 上海松江公安新桥派出所办案民警及审批负责人:涉嫌滥用职权罪、非法拘禁罪(《刑法》238、397条),办案人员详细信息已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待补全。
2. 叶永龙(xxx号业主):涉嫌诬告陷害罪、教唆滥用职权罪;
三、四项控告诉求
1. 立案侦查:追究叶永龙教唆民警、诬告陷害刑责;追究新桥派出所民警违法强制传唤、非法拘禁8小时、滥用职权刑事责任 ;
2. 检察院依职权调取:2024.1.8传唤卷宗、审批手续、出警笔录、2024.10.14全案调解案卷;
3. 查处叶永龙调解会虚假陈述、隐瞒此前整改承诺的伪证违法;
4. 按检察信访规定7日内程序性回复受理意见、按期书面告知审查/立案进展;因本人重病生存期有限,申请绿色通道加急优先办理。
四、核心事实
1. 基础纠纷已全部民事了结,无任何治安违法事实
邻里采光纠纷经2023.10.31三方调解撤案、2023.11.11公安鉴定:本人所用药剂非危险品、排除违法;2024.7.31居民小组约定叶永龙移栽侵权毛竹、11.19再次签订整改协议,叶永龙持续违约拒不整改,纯属民事违约。
2. 叶永龙恶意教唆警方动用公权力报复
叶永龙夫妻前期在业主群明确放弃索赔,事后恶意反悔、唆使民警上门传唤;办案寿警官录音证实:2024.1.8传唤系叶永龙夫妇主动要求启动,借公安公权力打击报复重病老兵。
3. 新桥派出所民警无事实违法办案、非法拘禁
2024.1.8在无违法事实前提下,3名警员持传唤证上门,对癌症晚期优抚老人违规强制传唤、使用警械,在派出所无合法留置手续限制人身自由8小时;审批人违规审批传唤文书,违规插手民间邻里民事纠纷,符合渎职侵权立案标准 。
五、法律依据
1.《刑法》29条:教唆犯罪追责;238条:公职人员非法拘禁追责;397条:滥用职权追责;
2.《人民警察法》:严禁民警违规限制人身自由、插手民间民事纠纷;
3.最高检渎职立案标准:拘禁重病优抚对象、造成人身损害应予刑事立案。
控告人:石朝生
2026-6-3
联系方式: charlesshi88@outlook.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