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此博客

2026年6月4日星期四

 早年起因:叶永龙违建、私植毛竹侵权

  • 叶永龙在2010年前后在自家院落北侧违规搭建七八十平米楼房,同时破坏小区原有绿化私自大面积栽种毛竹,毛竹逐年疯长,不断侵入我院落,长期遮挡房屋采光通风。我方多次沟通、委托物业依规修剪,均被叶永龙及其家人无故阻拦,相邻侵权持续存在。



  • 2023 年 10 月 29 日:迫于持续侵权,我对侵入地界毛竹做处置
    因长期维权无果,在毛竹持续妨害居住的情况下,我对越界毛竹做药剂处理,随后叶永龙一方以我使用危险药剂报警。
  • 2023 年 10 月 31 日:三方达成书面调解协议

  • 由明华居委会李永强书记牵头,新桥民警、物业、双方共同在场签订调解协议,协议明确约定:叶永龙自愿放弃追究用药相关责任、配合公安机关撤案。


  • 2023 年 11 月 11 日:公安出具鉴定结论
    松江分局出具沪公松 (新桥) 行鉴通字〔2023〕00187 号鉴定文书,确认我使用的环嗪酮不属于危险物质,不存在违法用药情形。至此,用药一事在法律层面彻底了结。


  • 2024 年 7 月 31 日:居民小组现场协调,叶永龙口头承诺移栽毛竹
    经居民小组组织调解,叶永龙当场承诺将侵权毛竹移栽、院落北侧不再种竹,但事后拒不履约。


  • 2024 年 8 月 8 日:叶永龙妻子杨颖在业主群明确表示无需我方赔偿
  • 杨颖在小区微信群公开发言,明确放弃索要任何赔偿。但事后其违背承诺,暗中唆使公安机关向我索要赔偿。


  • 2024 年 1 月 8 日:受叶永龙唆使,派出所对我违法强制传唤
    在鉴定结论已出、调解协议约定撤案、对方已放弃追责的前提下,叶永龙夫妇在知晓我身患癌症晚期后,恶意唆使新桥派出所出警。当日 7 时,三名民警持沪公松(新桥)传唤字〔2024〕00018 号文书上门,违规使用警械,将我带回派出所限制人身自由 8 小时。


  • 事后办案寿警官明确证实:本次传唤系叶永龙夫妻主动要求。


  • 2024 年 1 月 14 日:再次签署治安文书,重申药剂不属于危险品
    派出所组织签订相关手续,再次书面确认我所用药物不在危险物质范畴,却仍受叶永龙授意要求我承担赔偿,明显违背此前调解约定。

  • 2024 年 10 月 14 日派出所调解:叶永龙当庭虚假否认此前移栽承诺
    新桥派出所吴指导员、张警长组织双方调解,叶永龙刻意隐瞒 7 月 31 日移栽承诺、当庭说谎,居委会在场未予以纠正,毛竹侵权状态持续至今。
  • 控告 上海市松江公安分局新桥派出所非法插手民事纠纷,滥用公权,非法拘禁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


    特别声明:

    本人身患癌症晚期,身体持续恶化,随时存在病重无法继续理性维权风险,为
    杜绝非理性维权行为发生,恳请贵检察院落实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工作要求,
    优先加急受理核查,尽快在 7日内书面答复受理情况,依法查处涉案民警违纪3 / 3
    违法行为。如逾期未依规处置,本人将走访上海市委办公厅,呈请陈吉宁书记
    责令督办并逐级向上海市纪委监委、上级政法机关继续信访维权。


    一,控告人:

    石朝生,恶性肿瘤终末期;住址:上海松江区新桥镇xx小区xxx号;

     

    二、被控告人

    1. 上海松江公安新桥派出所办案民警及审批负责人:涉嫌滥用职权罪、非法拘禁罪(《刑法》238、397条),办案人员详细信息已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待补全。

    2. 叶永龙(xxx号业主):涉嫌诬告陷害罪、教唆滥用职权罪;


    案情原由

     

    三、四项控告诉求

     

    1. 立案侦查:追究叶永龙教唆民警、诬告陷害刑责;追究新桥派出所民警违法强制传唤、非法拘禁8小时、滥用职权刑事责任 ;


    2. 检察院依职权调取:2024.1.8传唤卷宗、审批手续、出警笔录、2024.10.14全案调解案卷;


    3. 查处叶永龙调解会虚假陈述、隐瞒此前整改承诺的伪证违法;


    4. 按检察信访规定7日内程序性回复受理意见、按期书面告知审查/立案进展;因本人重病生存期有限,申请绿色通道加急优先办理。

     

    四、核心事实

     

    1. 基础纠纷已全部民事了结,无任何治安违法事实

     

    邻里采光纠纷经2023.10.31三方调解撤案、2023.11.11公安鉴定:本人所用药剂非危险品、排除违法;2024.7.31居民小组约定叶永龙移栽侵权毛竹、11.19再次签订整改协议,叶永龙持续违约拒不整改,纯属民事违约。

     

    2. 叶永龙恶意教唆警方动用公权力报复

     

    叶永龙夫妻前期在业主群明确放弃索赔,事后恶意反悔、唆使民警上门传唤;办案寿警官录音证实:2024.1.8传唤系叶永龙夫妇主动要求启动,借公安公权力打击报复重病老兵。

     

    3. 新桥派出所民警无事实违法办案、非法拘禁

     

    2024.1.8在无违法事实前提下,3名警员持传唤证上门,对癌症晚期优抚老人违规强制传唤、使用警械,在派出所无合法留置手续限制人身自由8小时;审批人违规审批传唤文书,违规插手民间邻里民事纠纷,符合渎职侵权立案标准 。

     

    五、法律依据

     

    1.《刑法》29条:教唆犯罪追责;238条:公职人员非法拘禁追责;397条:滥用职权追责;

    2.《人民警察法》:严禁民警违规限制人身自由、插手民间民事纠纷;

    3.最高检渎职立案标准:拘禁重病优抚对象、造成人身损害应予刑事立案。


    控告人:石朝生


    2026-6-3

    联系方式: charlesshi88@outl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