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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2日星期一

针对警察滥用职权,非法拘禁事,与松江警方会谈纪要

 

一、会谈基本信息

 

时间:2026 6 22 15:10

地点:松江区新桥镇新南路 1088 232 号(当事人住所)

参会人员:松江公安分局信访办吕警官;新桥派出所朱副所长、社区民警蔡警官;新桥镇退役军人服务办高同志;当事人石朝生

二、会谈主要内容

当事人石朝生全程陈述 2024 1 8 日新桥派出所民警滥用职权、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一案完整经过。案件缘起 2023 10 月邻里违建纠纷,邻居种植毛竹侵害房屋采光通风,社区居委会李书记履职不力,未能及时化解基层邻里矛盾,最终引发后续公安违规执法问题

会谈中,石朝生向到场工作人员说明自身两项维权工作:一是持续推进针对新桥派出所违法行政、滥用职权及非法拘禁行为的信访与刑事控告;二是计划于 2026 6 23 日下午前往上海市委信访办,恳请市委书记陈吉宁对本案予以批示提级督办

当事人提及习主席针对基层恶性事件作出专项批示,要求各地立足源头化解基层矛盾、防范风险上行。在场吕警官随即询问该批示与本次个人信访事项的关联性,当事人对该答复及对方源头治理工作认知、政治领悟力表示失望。

与会公安人员重点关切当事人联系媒体(含境外媒体)开展舆论监督一事。当事人作出明确说明:本案维权历时三年,长期在松江区各部门空转处置,始终未能实质性解决执法违法问题;辖区区委书记王华伟亦未落实上级工作要求,督促监委依法履职督办本案

当事人郑重表态:本人始终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绝不抵触现行体制。本次联系媒体,系依法行使社会舆论监督权利,仅要求松江属地职能部门正视执法乱象、回应群众合理诉求。同时指出,基层部门切勿回避问题根源,单纯以高压维稳思维处置合法群众诉求,该处置方式只会激化干群矛盾,损害党的执政根基与群众工作大局。

当事人提出,自身全程理性、合法、依规开展维权,客观倒逼公安及属地部门规范执法、补齐履职短板,助力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该项维权行为具备正向积极意义,理应得到认可与正向评价。

会谈尚未完成全部沟通、当事人未及提出具体诉求前,吕警官及随行公安工作人员便仓促离场,本次会谈未形成任何处置意见与解决方案。

当日 16:35,石朝生致电社区民警蔡警官,正式催告新桥派出所,要求于当日 17:00 前书面告知 2024 1 8 日本次强制传唤审批负责人姓名、具体职务及全套合法审批手续。同时明确告知:若逾期无法提供合规合法审批材料,足以证实案涉行政强制措施无合法审批依据、程序重大违法,本人将于 2026 6 23 日上午,前往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以案涉行为属于重大且明显违法、自始无效的行政行为为由,重新递交行政起诉状。

三、纪要说明

本纪要客观如实记录本次上门会谈全部对话、现场情况及后续催告事项,内容真实无误。

撰写人:石朝生

2026 6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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