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此博客

2024年10月3日星期四

请求上海市公安局长张亚宏责令督办松江分局违法办案

请求上海市公安局长张亚宏督办

 张亚宏局长,您好,

我叫石朝生,上海市民,65岁,退伍军人,癌症晚期病人。就以下举报久拖不决,党风政风问题严重,请您督办:

 事由:

 1.     我于2024725日通过贵局官网(流水号20240725970950)和110信箱向贵局举报松江分局新桥派出所充当保护伞,违法办案,非法使用警械,非法拘禁,违法插手民事纠纷,敲诈勒索等

2.     贵局2024729日将举报转送松江分局处理(系统编号2024210023661490

3.     202481日,我收到新桥派出所一位姓陶的警官电话,告知我举报违法办案的自查结果。其告知涉嫌违反《信访条例》第三十条和《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第十条的规定。

4.     2024-08-05 通过110信箱请求贵局和松江分局依法请求就派出所违法违规处理举报做出说明,并请求依法严惩新桥派出所违法办案,违法处理举报。

5.     2024810日收到松江分局《专门程序处理告知书》沪公(松)信告字<2024> 193号,告知:反映的邻居恶意栽种毛竹问题,已转送新桥派出所按照法律程序处理。时至今日,新桥派出所对上级命令置若罔闻,继续充当违法侵权人保护伞。

6.     2024810日,由于没有收到松江分局信访部门的联系核实情况。我有理由怀疑,松江分局有可能不能依法按时处理举报,通过110信箱请求贵局纪检委介入督办813110信箱回复已将请求转送公安信访部门。

7.     今日已是2024103日,我的举报没有得到依法处理,也没有接到过任何松江公安或市局纪检信访部门联系,更没有收到任何依法处理结果或答复。

 诉求:

 1.     贵局信访部门和纪检系统不按党中央,习主席从严治警的要求办事,对属下派出所和警员违法办案的群众举报冷硬横推、不担当、不作为、不究治,在告知此案已引起社区和国际媒体关注发酵的情况下,依然无动于衷,十分有损公安执法形象; 松江分局信访部门违反《公安信访条例》第38条规定的“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两个月内履行或者答复”,不把群众的合法举报当回事,拒不处理,拒不答复,也不把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当回事,反映了信访部门党风政风问题严重,请张局长责令立即启动问责

2.     新桥派出所继续充当保护伞,或畏惧政府内保护伞的压力,无视上级机关命令,拒不依法处理恶意栽种毛竹的违法侵权人,反映处此案保护伞问题很严重,松江分局根本无力处理。请张局长亲自督办,责令提级查处,我不认为违法侵权人的保护伞已经到了贵局管不了的地步了,如果真的如此,请张局长向上级纪检部门甚至党中央,习主席请求责令,维护党中央要求的让每一件案件都能伸张公平正义,消除和预防有可能发生的严重社会事件隐患。

3.     我依法保留请求媒体监督,群众监督,向上级乃至党中央,习主席反映情况权利,以上请求将同步上传国内外媒体。

 

请求和举报人:石朝生

 

2024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