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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0日星期三

上海市松江区法院法官故意拖延审理,不作为,其后果会耽误癌症老人生命

 

当事人是一个身患4年癌症晚期的病人, 而一个法庭已经认定的事实清楚,已按简易程序处理且无争议的离婚诉讼为何要变更程序,故意拖延审理。当事人身体条件和精神状态实在不能再承受一丝一毫的法外因素的干扰,有意无意的耽误和徇私枉法


2004)沪0117民初25967

 

合并审理请求书

 

请求人(被告):石xx,男,,汉族,身份证号:xxx,现住上海市松江 xxx xx

原告(起诉人):任xx,女,汉族,身份证号:xX,现住上海市松江区xx

 

请求人(被告)因原告以感情破裂起诉离婚一案, 2025221日向法庭提交了变更诉求申请,因为与原告诉求直接关联,与本案事实紧密牵连,鉴于被告身患绝症,随时因突发恶化,无钱而来不及获得适当的医疗和司法救助,或因妻离子散,被遗弃而精神长期煎熬而崩溃,而选择轻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依照法律,避免拖延时间和不可预知的不良社会影响,方便案件的及时审结和节约司法资源,现依法申请将被告诉求与本案合并审理。

 

事实1-2

1, 本案由原告于202410月向法庭起诉,使用简易程序审理。2025221日被告向法庭提交了变更诉求申请。225日法庭做出一项裁决,将本案由简易程序变更为普通程序,审结日期定为202566日。

2. 202543日下午,本案主审蔡x法官致电被告,称被告提出的有关婚内财产分割的诉求须待本离婚案裁决后,另行上诉。

 

质疑1-4

1.    法庭225日做出简易程序变更为普通程序法律和事实依据为何?由于本案的特点极为特殊罕见,或许牵涉多项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包括但不限于苏州政法系统徇私枉法,掩盖特大假冒波音飞机安全零件造假案,松江新桥派出所违法办案,伙同不良邻居敲诈迫害癌症晚期病人(见附件),松江洞泾派出所处理遗弃违法行为报警故意不有效作为等等),导致家庭不和和误解,极大地损害了被告的身心健康。被告从社会稳定大局着眼,浩然之气一直隐忍未发,也没有大肆向国内外媒体疾呼;本案审理期间,被告在已身患癌症晚期且突然恶化的情况下,被家人遗弃,呼救无着而精神几近崩溃或要选择轻生之际,为了社会安定,仍然按捺隐忍。但对于这样一个法庭已经认定的事实清楚,已按简易程序处理且无争议的离婚诉讼为何要变更程序,故意拖延审理,甚为不解!!被告的身体条件和精神状态实在不能再承受一丝一毫的法外因素的干扰,有意无意的耽误和徇私枉法了。

2.    到底啥原因?莫非当时简易转普通是法庭考虑将被告诉求合并审理? 亦或是被告115日庭审意见请求法庭调查原告隐匿财产需要时日?查处原告律师没有职业操守,在法庭上信口雌黄,公然作伪证需要时间逐级审批?

3.    被告自202412月初起,由于癌晚突然恶化,随时有可能失能或死亡,多次呼请本案加急审理,主审蔡法官和泗泾法庭张x庭长均知此案加急审理的合理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两位也为此做了一些工作,但不知为何还是把结案拖延下来了。希望不是某种法外因素造成案件审理的故意拖延哦。

4.    为了不让被告产生怨愤以至于寻求短路,造成不可估量的社会影响,也为不给舆论留下任何口实,敬请法庭依法就以上质疑书面给予答复。

 

事实和理由3-7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4. 离婚纠纷本来就是复合之诉,除了解决能不能判决离婚的问题外,还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和父母抚养、损害赔偿等一系列的问题。原被告都提出的财产分割,无过错方作为被告提出的离婚损害赔偿请求,都应当作为诉的合并中的诉讼请求的合并,与离婚案件并案处理。

5. 原告20241011日诉状第2条诉求为:请求分割xx路房产,这与被告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索回2019年协议离婚被告分得但转给或赠与原告和女儿的财产,属于同一种类。依照法律,同时依照党中央,习主席生命至上方针,鉴于被告身体和精神状况都不能拖的严峻情况,顾及怜病惜老的公序良俗,人道主义考虑,人民法院都应依法合并审理诉求,不应在判决不许离婚时,浪费司法资源,让一个有可能没有多少时日的癌症晚期且已恶化的被告另行开启时间无法预估的婚内财产分割的诉讼。被告自身条件(包括肉体和心理条件),实在不允许此案有丝毫的没有法律依据的拖延!如果法庭坚持不允合并审理请求,敬请法庭书面给予法律依据,以安被告残心和堵舆论之口,任何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误判和错判都有可能招致病入膏肓的被告轻生。

5.    《民法典》第663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被告提出的诉求包括原告及原告女儿退还200万元赠与,请求法庭予以支持。理由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尽管女儿非本案当事人,但是直接涉案人。本案主要牵涉财产分割,也牵涉抚养问题,原告拥有的财产里包括至少一半属于女儿的财产,而远在美国的女儿在被告父亲癌晚恶化,亟需医疗帮扶时,选择和原告共同遗弃被告,且不改正。鉴于被告身患绝症,年迈等现实情况,不可能以后再起诉讼,向远在异国他乡的女儿讨要养老金或看病钱。请法庭务必公平合理,合法地合并审理被告诉求,在原告和女儿共同财产里予以处分。

6.    法院应依法查清2025115日庭审被告补充意见第二条被告请求查清的原告隐匿的实际财产,在合并审理时予以处分。

 

此致

松江区人民法院

 

请求人:石xx

 

20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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